
這是昨天和大維約會時,他所說的一句話。自從弟弟生出來之後,我會盡量撥時間陪大維(我稱它為我和大維的約會,因為只有我們兩個人),他曾說過弟弟生出來最大的不同是:他覺得我和他在一起的時間比較少了。當然這段時間裡我們會彼此交通,談論耶穌的事情。
我們一起去麥當勞吃早餐(我喝咖啡、他吃鬆餅餐),午餐吃日式定食,因為午餐前我陪他去誠品逛了一下,他很滿足,就很自由的把心裡的感受說出來。早上,在房間裡與克俊聊了一下工作與金錢,在我們家庭裡與在神的觀念裡的一些問題,也和大維做了一些分享。他聽完之後說:媽媽,妳不能跟爸爸離婚喔!因為你們兩個是那麼相配?!我無奈的笑著說:我怎麼敢隨便亂說“離婚”這件事情,我連想都沒想過。而且我不想給耶穌打屁股。雖然,我和爸爸常常在家裡有一些觀念、意見不同,但這都不會變成我們要離婚的藉口。每一個人都有不一樣的家庭觀念與教育,我和爸爸是在溝通出可以同心合一的方式。
接著,我問他那覺得你執意要我和爸爸在一起,他有什麼優點?他說:爸爸能盡量滿足我所需要的;例如:他們公司有什麼活動或藝人贈品,我都可以有特別優待就可以得到!那媽媽呢?你喔,你比較屬靈(我想他是因為找不到優點而找出的讚美方式吧)。感謝神,至少在我與他之間有神的連結。
從這樣的交談當中,我們的孩子是很渴望父母親能夠永遠相愛,而且在他們眼裡爸爸與媽媽是“天生絕配”,神完美的佳作。其實,我想不管發生什麼事情,我也不會想要捨棄我和我的家人們的永遠關係。天父上帝,祂使用血緣關係把我們連結在一起,就算各樣的人、事、物都不能把我們裡面的血緣關係改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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