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今天下午有神學課是有關新約聖經形成的原因 標準 和過程我把我的筆記內容節錄於下
希望可以給大家一些基本概念
幫助我們在傳福音時的一些佐證

2006/12/09(六)新約概論 葛揚明牧師 主講
聖經:神所默示。
新約聖經共有27卷被納入「正典」。這27卷書被教會接納為正式經典的書,表示其內容絕對可靠,是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唯一標準。
「正典」的意義:結 43:3;啟 11:1;結 42:16 量度的干 Canon.
次經或旁經:沒有列在正典裡的,通常被稱為次經或旁經。
舊約的旁經有15卷。(羅馬天主教於公元1546年將其中12卷舊約的旁經納入其正典範圍)
新約包含:正典、次經或旁經、偽經。天主教聖經翻譯本稱:思高譯本。
新約的旁經有:福音書、行傳、書信、啟示文學四類供16卷。
福音書分:雅各原始福音、偽馬太福音、多馬福音、希伯來福音、彼得福音、尼歌底母福音。(多半在描述耶穌的誕生、童年祂的死與復活,對於神蹟奇事特別誇大,不以其為上帝的奇妙大能,而視之為幻術)。
行傳分:保羅行傳、約翰行傳、安德烈行傳、彼得行傳、多馬行傳。(多半是在尊崇使徒個人,又是為了神蹟而描寫神蹟)。
書信部份:使徒們的書信、基督和亞怖加耳的書信、保羅和辛尼加的書信等。
啟示文學:彼得啟示書、保羅啟示書等。這些旁經的價值不能與正典相比,只能做為參考。
教會最初覺得需要定出一個「正典」的規範主要有幾方面原因:
首先是在主耶穌時代,已清楚的有了舊約的正典,主耶穌所接納的就是今日這39卷舊約的聖經,所以這給了教會一個好榜樣,想到新約也需要有一個正典的範圍。
為何這27卷為正典的標準,有以下四點說明:
1. 是否真正來自上帝的默示>最重要的標準和條件,就是它必須是來自上帝的默示。必須是會帶來盼望和愛,以及完全榮耀上帝,而不是高舉個人,另外它還會被神蹟式的保存下來。
2. 是否真正擁有使徒的權威>當時教會看重使徒有二大原因:(1)使徒論基督時有可更靠的資料,因為他們親身跟過耶穌。(2)使徒被聖靈充滿,他們有從聖靈來的恩膏和啟示。
3. 是否真正合乎教義的純正>乃是教義要純正,特別要與舊約聖經和使徒口傳的教導下要顯出毫無衝突、矛盾和不道德的地方。
4. 是否真正得到教會的接納>許多經卷寫好以後,即刻被教會接納為聖經(這些書卷有些年代相差好幾十年,而且是在很多不同的地方寫成的)。所以到了公元397年,在非洲北部迦太基召開的教會大公會議時,就決定接納這27卷書卷成為新約聖經的正典。而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就是,大公會議並沒有決定什麼書為正典,乃是聖靈在各地感動教會所作的決定。
新舊約的關係
1. 舊約隱藏基督、新約彰顯基督。
2. 舊約應許基督、新約應驗基督。
3. 舊約期待基督、新約釋明基督。
4. 舊約是鎖、新約事鑰;舊約是種、新約是果。
5. 舊約的中心是以色列、新約的中心是教會。
6. 舊約是新約的影兒、新約是舊約的實物。
7. 舊約是神和以色列人所立的約、新約則是神和全人類所立的約。
8. 舊約是行為之約、新約是恩典之約。
9. 舊約是律法之約、新約是信心之約。
10. 舊約的結束是咒詛、新約的結束是祝福。

相信在大家讀過之後會更明白聖經是如何形成的


我的感想是 我所信靠的主是 又真又活 且講求實證 很具科學考證的真神
連訂定一個新約的正典 它可以同時給予許多教會一個應證 完全主導而促成之
我覺得 我會更加對聖經的話語順服 完全向信 並行在生活中
曾經有位牧師講到時說到
我們要去把聖經裡面所有應許的話語找出來
把它宣讀出來 吃盡我們的心裡 因為聖經就是神自己的創作
對於裡面的應許 身為神的兒女們 當然要清楚我們所要繼承的遺產是什麼祝福是什麼

我想 我在2007年會專心研讀聖經裡有關(應許的話許)
將那些話語從天上被拉到我的生活中
你預備好要蒙福了嗎
你可以跟我一起 從聖經神的話語裡 領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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